出了交通事故当时没事,第二天人感觉不舒服咋办
针对您“出了交通事故当时没事,第二天人感觉不舒服”的情况,以下结合法律依据为您分析直接回复的合法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(2020年):“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”您在交通事故后第二天出现身体不适,若经医疗证明该不适由事故导致,责任方需承担赔偿责任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规定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因此,您需收集医疗记录、事故现场证据等,证明不适与事故的因果关系,以支持索赔请求。综上,立即就医并保留证据是合法且必要的,可保障您后续索赔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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